这家伙很懒,什么也没写!
黄光裕事件有了进一步消息。
香港证监会3月11日下午公告指出,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0493.HK,下称国美)前主席黄光裕及其妻、前董事杜鹃,与证监会达成协议,同意向国美赔偿4.2亿港元,以就他们在2008年违反董事责任,巨额股份回购对国美造成的损失予以补救。
证监会指出,若赔偿完成,该会将不再就此进行法律行动。
证监会指出,黄氏夫妇赔偿国美4.2亿港元,相当于黄在股份回购中所获得的收益和累计利息总和,以及国美在该次操作中所蒙受的损失等。
黄光裕于2008年指示国美回购1.37亿股其所持有股份,总额高达国美在股份回购中回购股份总数的70%,证监会认为,黄、杜二人策划此次回购,并在这次操作中,没有以符合国美最佳利益的方式行事。
同时,黄氏夫妇同意请求召开国美股东特别大会,追认该次股份回购的责任,待独立股东通过决议案后,赔偿支付可作实。
香港证监会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施卫民(Mark Steward)指出,香港上市公司并非个人领土。企业行动需获得适当授权和具有适当目的,而从根本上董事必须顾及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佳利益。少数股东现在有机会审查此事,决定应否追认该等失当行为,这是正确的做法。
香港证监会早前调查指出,黄光裕、杜鹃夫妇在2008年1月及2月进行国美电器股份回购计划,目的是以国美电器的公司资金购买本由黄持有的股份,从而协助黄光裕向一家财务机构偿还一笔24亿港元的私人贷款。证监会指上述计划引致国美电器损失约16亿港元。
2009年8月,香港高等法院曾应香港证监会要求,以涉嫌“证券欺诈或欺骗活动”为由,冻结黄光裕、杜鹃夫妇及其所控制公司Shinning Crown Holdings、Shine Group Limited价值16.55亿港元的资产。不过,由于不知黄光裕夫妇下落,传票无法送及。
黄光裕1987年创办国美电器,曾三次问鼎“胡润榜”中国首富。2008年底,黄光裕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两年后,他因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等罪名,最终被判刑14年。这之后,作为国美大股东的黄光裕与职业经理人陈晓上演了对公司控制权的争夺,2011年3月,陈晓辞任董事局主席一职,黄光裕、杜鹃夫妇重掌国美。
国美电器的未来之路能走多远,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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