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伙很懒,什么也没写!

激光电视的目标应该是什么
和国内彩电市场每年4500-5500万台的规模比较,即便激光电视实现了235%的高速增长,其总市场占比,2017年也将难以突破0.2%。
这个数据意味着什么呢?第一,激光电视总量规模非常小,总体市场影响力依然不足;第二,激光电视增长的空间很大,且即便持续保持翻番的增幅,短期内也不需要担心碰触天花板。
以上两点,可以概括为“风险高、收益更高”的产业愿景。事实上,激光电视产业,从一开始就制订了错位、错峰、独家优势的发展策略。以最具性价比的大屏为核心价值点,以高端用户和超大屏用户为市场基本面,目标瞄准整个彩电市场5%份额,构建一个200-300亿元的独立市场。
从欧美国家,100英寸家庭大屏的需求看,在国内近14亿人口中,每年市场规模不会低于百万台。结合传统电视机大屏化的趋势——例如过去三年液晶电视最受欢迎的尺寸从42英寸变成了55英寸,显示面积增加了70%——百英寸级别的大屏产品需求还将大幅增长。
目标具有理性、拥有历史的市场逻辑与现实的市场逻辑,这三者是目前激光电视市场参与者“敢于大手笔”投入的基础。市场逻辑与产业投入的共振,则是激光电视市场表现出巨大活力的关键。但是,仅有这样的战略格局,还不足以实现激光电视的产业愿景。
三大瓶颈制约激光电视的普及
厂商端拥有一张美好的蓝图,但是消费者这端空白太多——这是激光电视市场目前的“基本行情”。
首先,作为最终用户,消费者接触到激光电视的机会“非常少”。彩电消费本身是居家选择策略,具有内在的民主决议和理性购物的特点。这种消费特点,导致彩电市场往往具有“从众消费”、“依熟消费”的市场惯性。这对于一个全新技术的导入是很不利的情形。尤其是激光电视,本身的目标定义即是细分市场性的,而非在绝对数量和其他技术竞争,这导致,消费者认知激光电视存在现实障碍。
例如,与OLED电视比较,后者可以充分利用该显示技术在手机、PC、TV等多领域应用的普及潜力,作为“知识传递”的能量场,影响消费者的选购意向。对比而言,激光电视在可选择的市场培育途径上就比较狭窄。这将考验激光电视行业参与者的“营销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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